2006年艺术专业招生新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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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1/26 16:51 新浪教育 | |||||||||
——2006年招生政策新变化变化一:高职招生制定分省计划 《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规定高职(专科)院校及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31所独立设置本、专科专业的艺术院校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解析】北京地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只面向全国安排招生计划,录取原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为唯一标准,不再向各省具体分配招生计划。 变化二:预留计划调节生源不均 新《办法》规定,安排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院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0%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均衡的问题。 变化三:专业认定省级统考成绩 在举行省级艺术专业统考的地区,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未组织统考的省或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艺术类本科招生,可使用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合格考生(北京地区音乐院校2006年仍由各校自己组织专业考试,且不在京外设考点)。 变化四:专业试卷保留一年查验 为了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新《办法》首次明确提出,考生专业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备查验。此外,所有艺术类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考试,被录取者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主观题目必须有两人以上阅评,考试结果要有成绩和记录。 变化五: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为了提高艺术类考生的整体素质,从2006年起,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在此之前,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总分的比例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2004年考生数学成绩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比例(系数)是由各招生院校确定的,2005年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文化考试总分,以百分之多少的比例系数计入,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各校编制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注明。2006年,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北京四校2006年音乐招生均文理兼收) 变化六:取消中等艺校推荐免试生 新《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往中央音乐学院等15所高校可以招收部分中等艺术学校(附中)的推荐免试生政策不再执行。 本文选自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京、鲁、冀重点高校音乐专业报考指南》,未经授权,其他媒体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