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生报考公务员需先具备“速录师”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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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5/16 17:31 新闻晚报 | |||||||||
今年起,报考法院、公安局等机关的文职人员需先具备“速录师”证书。记者今天获悉,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联合发出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本市各级机关聘任制书记员等岗位中试行汉字速录水平测试,首场开考定于本月27日在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举行。 据介绍,今年本市招考公务员中,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已作为各级人民法院招录聘任
由于聘任制书记员和公安局文职人员同样享受公务员待遇,月薪一般都要达到4000至5000余元,今年报考该两项职位的人数都有上万人。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已成为报考公务员中需提前拿到水平等级证书的技能之一。 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副院长林建中介绍,上海市汉字速录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分为“录入级、初、中、高级”4等8级,各等级又分为“看打”和“听打”两个部分,采用计算机测试方式进行。 从2006年起,本市公务员及法院、公安文职相关岗位汉字速录水平测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发证。本市其他机关在公务员招录和管理时,也将参照实施。考核合格者颁发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上海市汉字速录专业技术水平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记者 贺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