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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01/09 20:06 人事部网站
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 对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分数线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以计划录用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规定在系统内部进行调剂,职位未达到比例时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各职位最低 分数线,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三、面试日期 2007年1月23日至1月26日。各省(区、市)具体面试时间和安排请在面试确认时进行电话咨询。 四、面试确认 请上述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1月15日17:00前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面试确认,未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新空缺的面试名额,我们将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面试要求 (一)面试报到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当日9:00开始,各地同一天参加面试考生必须于当日8: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参加面试顺序抽签。上午8:5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及考场。 (三)所需材料:考生在面试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证明(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请广大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面试确认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各调查总队。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二○○七年元月九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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