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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01/17 18:16  人事部网站

  各位考生: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人事部同意,按照2007年报考司法部机关考生笔试成绩,我们初步确定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及分数线的确定

  1.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

  面试人选笔试分数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总分110,且行政能力不低于60分);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表

  3.部分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见附表

  二、部分职位调剂问题

  按照国家规定分数线,我部政治部组宣处(002001)、监狱管理局监狱规划处(003001)、监狱管理局监狱科技处(003001)、劳动教养管理局财务处(004003)、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行业指导和执法监督处(005001)和司法协助外事司交流处(009002)6个职位面试人选尚未达到1:5比例,我部拟采用调剂的方式增加面试人选。因此,上述6个职位的调剂和面试工作后续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4、25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暂定北京市空军招待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号),如有变化再通知。

  四、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1月22日中午12:00点之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sfb_hr@sina.com,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安排及要求

  1.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请于8:10前到达面试地点,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社会在职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作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1寸彩色照片2张。

  3.参加面试的应届毕业生,请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考试报名推荐表》(需有学校盖章)1份,1寸彩色照片2张。

  4.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拟于2007年1月26日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要求待面试结束后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同时注意安全。

  为保证公务员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及时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布有关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联系电话:010—65205541

  附件:1.司法部200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司法部2007年考录公务员部分职位最低分数线

  司法部政治部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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