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08高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定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0:24   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 12月26日,记者从省高招办获悉,《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正式出台,我省明年继续实行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省内各高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根据《规定》,美术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所在地进行,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音乐类专业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进行,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至19日。在评卷评分工作中,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又讯12月26日,记者从省高招办获悉,《江西省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正式出台,凡在赣设置专业考试的外省高校,由省高招办统一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蓝天学院等6所学校进行专业考试,外省任何高校不得在这6所学校之外设置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专业考试的时间为2008年2月14日至3月25日。(记者:李文亭 实习生:钟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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