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高考移民” 新疆乌市08高考严把报名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12:08   都市消费晨报

  乌鲁木齐市教育考试中心昨日(2月25日)公布高考报名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高考移民”。

  根据近日出台的2008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乌市时间不少于两年 (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高中阶段在乌就读3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乌就读3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

  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在乌市参加过普通高考 (以自治区招办提供的历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库为准),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乌市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中职毕业生须持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及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是否遵纪守法的证明。

  此外,《规定》还明确: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转入乌市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乌市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乌市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会考成绩 (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在乌市出生到外省区借读 (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报名,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常年在乌鲁木齐,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出具就读学校高中学籍档案证明及省级会考办公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

  区外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对开发建设新疆有特殊贡献人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乌市就读两年(高二、高三)且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乌市报考。

  《规定》要求,各校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各校要将考生有关报名信息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乌市各中学2月底之前将完成户口审查和上交报名信息卡工作。

  乌市招生办举报电话:0991-8810114、8810120。 (记者:何平 实习生: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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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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