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8年高考实行“知分填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10:33   贵州商报

  今年,我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将在知晓分数后再填报志愿,这比往年估分填志愿更为直观。除此以外,今年我省高考报名将在9个地(州、市)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而去年只在部分地区试行网上报名。根据《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的高考报名时间比去年有所提前,为3月15日至3月25日。6月26日至6月28日为填报志愿时间。

  另外,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还有七项变化。首先在招生章程方面,今年明确规定: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各招生院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将对省内各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未经核准的招生章程不得向社会公布,已经核准的招生章程学校不得擅自更改。

  其次,对于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今年规定,凡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属于不合格。但对曾有前述两项情形之一者,经两年教育确已悔改的,由学校或单位证明,经地级招委研究同意,可作“合格”结论,录取时仍要尊重学校的意见。

  另外,今年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也有一些变化。分别是:

  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招生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记者: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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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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