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独立学院面临“大浪淘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0:2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独立学院被计入本科高等学校数量统计,与公办高校平起平坐,但准入条件更严格———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院长罗正祥办公桌上放着一摞文件,主题都与“独立学院”相关。自2月22日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他便迅速让助手收集所涉及的各项教育政策和法规。

  “我国现有独立学院318所,我省有12所,办法实施后,将经历大浪淘沙的阶段。”一位独立学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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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授予:“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如果对《办法》的关注点仅仅停留在‘独立学院获得学位授予权’,那存在一些偏差。”3月14日,罗正祥说。

  自1999年国内涌现独立学院后,这是教育部首次以规章的形式,对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进行规范。所指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社会上的关注集中在这一条款:“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布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这条规定,多被解读为“独立学院脱离母体高校光环”之举。

  正因这条规定,省内某独立学院不得不重新印制2008年的招生简章。此前的简章中,他们像往年一样承诺,可颁发母体高校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

  经了解,《办法》颁布前,独立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由独立学院颁发,而学位证书则由母体高校授予。针对独立学院当前在校生关心的学位问题,记者从省学位办公室获悉,现有在校生仍可获得母体高校授予的学位,而今年新招收的学生则按照新办法管理。也就是说,独立学院首次颁发学士学位,将在2012年出现。

  “今年招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副院长刘华乐观预计,教育部对授位标准有统一规定,只要具备授位资格,哪个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都能获得国家认可。

  是否影响就业呢?成都某大型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企业招聘一般很少对本科生有“学位”要求,而且,企业最看重的是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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