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你是不能被录取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 10:22   中国青年报

  2007年2月,就在黄丽斯备战高考之际,被确诊患了“红斑狼疮”,并住院治疗。病情很快就被控制住了,10天之后就出院了。“当时病历上写的很清楚,浮肿没了,关节也不痛,只是由于吃的激素较多身体长胖了”,刘健梅告诉记者。

  2007年4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高考体检时,没有发现黄丽斯患有疾病,黄丽斯也没有填写“红斑狼疮”病史。在2007年9月8日嘉应学院组织新生体检时,黄丽斯也同样顺利过关。

  2008年9月20日,嘉应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作出了取消黄丽斯本年度业已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决定。理由之一是,黄丽斯在高考体检中隐瞒了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情病史。“我校之所以录取你,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所为。否则,按规定你是不可能被录取的。”

  校方所说的规定是指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患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严重性的风湿性疾病。嘉应学院认为,这种病患者很难像其他健康大学生一样坚持正常的学习、生活,当务之急是应该以生命为重,及时治疗。

  而黄丽斯的主治医生、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风湿科的潘云峰医生说,黄丽斯自去年2月发病住院,出院后病情一直很平稳,没有出现复发征兆。“从我这个医生的角度看,她仍然是可以上学的,我也给她开了病情平稳的证明。”

  据他介绍,红斑狼疮病没有传染性,以前治疗很困难,病人愈后较差,死亡率也很高,但随着应用新试验检查方法和皮质激素的治疗,近10年来,该病的5年存活率已经提高到90%以上。

  据悉,去年广东一所医科大学就曾录取了一名红斑狼疮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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