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5日公布高考分数 6月27日至7月1日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9日 14:3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高家龙 通讯员沈考 实习生李媛梅)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高考的评卷方案,评卷工作于今天正式开始,6月25日向各地发放考生成绩单。

  一个老师只评阅一道题

  今年高考评卷分为两种:普通高考(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考试除外)、高职统考各科目仍然实行网上阅卷;“一村一名大学生”实行手工评卷。

  据悉,网上评卷包括扫描、评卷、分数合成三个阶段。在评卷环节中,为了确保评卷的公平公正,每小题(即一个单元)至少要经过不同的两个人评阅,如果两人的评分在设定的误差值内,评阅有效,取两人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该题得分;如超出误差值,计算机自动分发给第三人评阅,直至达到合理的误差值。

  异常答卷由评卷点业务组集体讨论决定给分。计算机提交给评卷教师的考生答卷均经过加密处理,评卷教师无法知道他所评阅的是哪一个考生的试卷,而且按照分工,一个评卷教师评卷的计算机终端上,只能知道他所负责的某道题的答题情况,而无法了解其他题的答题情况,也查询不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从而更加有利于评卷的安全保密。

  从2005年实行全科目网上评卷后,我省已连续三年实现卷面总分无误差。

  评分标准不属复查范围

  考生收到高考成绩后,如对分数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查卷面分。复查卷面分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

  复查科目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各科目,以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生考试的各科目。

  复查内容主要为答卷(答题卡)漏评,普通高考小语种、“一村一名大学生”考试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的范围。

  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市、区)考试机构一次性提出申请,经县(市、区)考试机构审查资格并同意后,考生填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的《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高考复查卷面分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接受考生和家长查分申请。

  各县(市、区)考试机构通过网络将复查卷面分数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复查结果出来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传送给相关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各县(市、区)考试机构收到复查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

  复查分数时间安排

  6月27日: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

  6月28日: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荆门市、咸宁市、黄冈市;

  6月29日:荆州市、孝感市、随州市;

  6月30日:襄樊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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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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