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考试院:高考第一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0日 10:3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9日讯(记者林江丽 文胜)今天,记者从省招考院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仍沿用以往的志愿设置方式,第一志愿暂时不实行“平行志愿”,本科第二志愿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

  今年,教育部鼓励各省推广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平行志愿”顿时受到了学校、家长和考生的关注。据了解,“平行志愿”是指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近年来,我省一直在本科第二志愿中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第二志愿设置了五个或六个院校的“平行志愿”。但在六个录取批次中,除提前批次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外,其他所有批次第一志愿设置了一个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根据学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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