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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来自2008年12月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662个本科专业和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09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12个本科专业和1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1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备注
教育部
63 厦门大学 050305W 传播学 四年 文学
64 厦门大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65 厦门大学 080615W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四年 工学
66 厦门大学 080702 城市规划 五年 工学 修业年限由四年调整为五年
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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