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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曾是被“遗忘的角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今年秋季开学时,全省各地将全面启动实施大学生参保,百万大学生将在个人自愿原则下,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获得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
【出台背景】大学生医保 曾是被“遗忘的角落”
去年6月,城镇居民医保在我省全面启动。媒体称之为:湖北从此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此前,我省已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此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扩大到: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放眼望去,大学生群体的基本医保问题,似乎成了唯一的政策空白。
事实上,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和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上世纪50年代起实施至今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已应对乏力。今年初召开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湖北经济学院教授曾宪初曾举例:“目前实施大学生公费医疗有名无实。有一所省属大学有大学生近两万人,国家一年给十到二十万元,学校再补贴不到百万元,平均每个学生一年只能摊到50到60元。这,连治疗一次普通感冒都不够。”(本报曾报道)
另一方面,大学生的大病医疗也没有保障。武汉所有高等院校对住院报销总量和比例有严格控制,如有高校规定,每位学生住院费5000元内按比例报销,超过了也只能报5000元。目前,我省大多数高校采取的是公费医疗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商业保险采取个人自愿,但由于商业保险承担数目有限,且只承担一次医疗费用,一旦大学生患上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很难落实。
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从2009年开始,“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试点,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目前,广州、安徽等地已陆续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自去年夏起,我省有关部门已开始对我省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情况进行了调查。
【政策解读】
住院和大病 可享医保待遇
政策: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解读:根据《意见》关于“对大学生参保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在汉部省属高校由武汉市管理,在汉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基本上将依据《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另据了解,目前,大学生日常医疗是实行公费医疗,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的日常医疗依然有现行的公费医疗保障。
中断缴费后续保 有等待期
政策:大学生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中断缴费后续保的,按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设立等待期。
解读: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初次参保居民一般次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中断缴费后续保的,可设立不少于3个月的等待期,即续保后3个月才能享受医保。
缴费标准 参照当地中小学生
政策: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
解读:《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00元,政府补助和家庭(个人)缴费按下列标准确定: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困难学生缴费 可获资助
各地要按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大学生参保给予重点照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学校补助、医疗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
解读:《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对低保、重度残疾人全额补助。
参保缴费 在校进行
政策:本着方便大学生参保的原则,简化参保缴费办法,由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新学年开学时进行登记核定,代收基本医疗保险费,于开学一个月内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校医院 可做医保定点
政策:大学生参保后,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由具备条件的校内医疗机构承担。校内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选择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日常医疗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
解读:《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和省规定适当增加适宜少年儿童诊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学生流动 应有对策
政策:各统筹区要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探索适应大学生特点的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大学生因休学、实习、寒暑假等原因不在校期间,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管理办法由统筹区另行制订。
大病学生的福音
“湖北大学生医保政策的出台,最大的福音就是使学生大病有保!”湖北大学公费医疗改革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该政策将阳光普照到广大大学生,其中一类就是患大病者,以前尽管有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但对于学生及家庭而言,负担依然沉重。
2007年从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毕业的殷博对此感受很深。他有一个朋友在校期间不幸患白血病,手术费需50万元,所在的学校公费医疗管不了,家里四处筹钱,热心朋友也积极帮她募捐,目前手术费已凑齐,手术进行得很成功。“她只是一个幸运的特例,很多同学得了重病之后却没那么幸运受到社会的关注。”他认为,今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可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这类同学将是最大受益者。
独立学院学生的医疗保障
“我们学校就相当于独立学院,以前根本没有公费医疗的概念,生小病就在校医院看,费用比较便宜,但没有报销的。生重病了,还是要到外面大医院去看。”殷博听说这次分校、独立学院学生也被纳入医保范围,很是惊喜。
据了解,以前,三本院校学生,如独立学院学生是享受不了公费医疗的。此次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都纳入参保范畴,无疑将受到这类学生的欢迎。
希望缴费标准有能力承受
同时,无论是高校老师还是学生个人,都希望个人参保缴费的标准能在学生能承受的范围内,如果能按照武汉市当地中小学生参保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缴20元,学生应该能够承受。
对比,两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期望:“校方欢迎该政策的出台,并将积极配合做好参保、就医管理以及日常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同时也提出两点期望:学校公费承担日常医疗,保障了学生利益,但希望同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目前校医院都未被纳入医保定点医院,为方便学生就近就医,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出台配套方案。
不少学生也希望,由于休学、实习、寒暑假等原因,希望能针对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情况,出台回校报销的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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