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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优录政策出台 四类考生享优录政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11:23   武汉晚报
湖北高考优录政策出台四类考生享优录政策(图)
3月7日,2009财经、法律、管理类毕业生校园供需见面会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举行,5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的3000多个工作岗位,受到近2万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们的追捧。 记者 金思柳 摄

  昨日(3月9日,下同),湖北省招办公布了我省今年高考优录政策,最高的可加20分,还必须公示父母单位。

  据介绍,今年我省对优录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和程序进行了调整,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

  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http://zsxx.e21.cn)下载省招办统一制作的普通高校招生优录申报登记表,优录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中规定的内容要如实、清晰地填写,表格上有关单位的审核意见不能为空,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时间为4月10日。

  各中学、县市招办和市州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区申请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通过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0日。

  省招办称,公示期满后,再发现有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并在媒体上曝光相关责任人。(记者 屈建成 通讯员 巩平 实习生 朱娟)

  四类考生享受优录政策

  ●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独生女考生

  据省招办称,我省四类考生享受优录政策,分别为:加分10分;加分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独生女加分。

  ●加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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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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