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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红光:罗彩霞事件“一败三伤”的警示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07:53   人民网

  随着权势部门的强力介入,被当事者有意无意弄得扑朔迷离的“罗彩霞”事件,很快就会有个结果。很明了,罗彩霞的个人权利一定能得到保障。这一点罗彩霞真得好好感谢媒体,除了她本人坚决、母校坚定支持的因素外,媒体持续呼吁与曝光是此次事件“圆满解决”的原动力。但被弄权者、造假者、帮凶者“强奸”了的社会道德与社会公义是不是也能够得以伸张,谁也不敢打包票。

  罗彩霞事件最受伤害的罗彩霞,通过社会力量、法律手段或许可以顺利得到她所要求的姓名权、教育权、精神赔偿;也可能因祸得福,由一个受害的弱者迅速成为幸运儿,甚至一步登天。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今后的罗彩霞,罗彩霞一家,罗彩霞的后代对这个世上的人和事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憨厚和天真”了。

  这个看上去一脸淳朴、老实的农村孩子,她还会相信高考是公正的?公民是平等的?对罗彩霞心灵伤害较之于“躲猫猫”的肉体伤害,要长运得多。

  罗彩霞事件的第二个受害者是政府。尽管王峥嵘、教育局官员、贵州师大涉案人……他们都不是政府的代表、化身,但在罗彩霞事件的实际意义中,他们因身负政府权力或者身兼高考组织者、领导者身份,被人为地等同于“政府形象”,其公信力,道德信誉会受到民众长时间的怀疑与鄙弃。

  一位已在大学注册学生以同一名字、同一身份证号第二次参加高考,四年都没有被官方发觉,只能说明相关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手段完全是自欺欺人的“纸老虎”。王峥嵘或许可以弄到盖有假公章的户口、身份证明、学籍档案,但是,王峥嵘绝对没有能耐封闭、更改网上学籍信息系统。正是那些躲在暗处的不法之徒利用工作之便绑架了政府,让政府公信为他们的狗苟蝇营买单。

  罗彩霞事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受害者——王佳俊,尽管她冒充罗彩霞上大学属于自找自受的自造孽,但她以一个深受“权势无所不能论”毒害的未成年人的无知,是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道德谴责的。

  自贵州师大作出取消她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决定后,从她发给罗彩霞的手机短信中可以想见,面对今天的结局,她是多么耻辱、低贱,这些本应由她的父母,由那些弄权者、造假者、帮凶者承担的耻辱、低贱,会给她的未来带来什么?

  作为为人父母的我们也应该深思!

  坊间流传,比罗彩霞事件还要荒唐的冒名顶替事件不在少数,它们之所以没有像罗彩霞事件一样成为标本,是因为我们的媒体还不够大胆、还不够深入。只有参透了此次一败三伤事件的警示意义之后,罗彩霞事件才可能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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