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首席记者王剑华报道:2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2010年公安院校在赣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方案确定,刚刚获批改名的江西警察学院(前身为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首次以现名招生。
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据悉,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军检工作由招生院校会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公安院校提供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的考生名单。
公安部所属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江西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江西警察学院非公安类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其余专科院校及专科专业录取均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江西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公安海警学院航海技术(专科)和轮机工程技术(专科)专业招收定向就业学生(入学后无军籍)。
按120%的投档比例确定投档考生名单
面试、体能测试将严格依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考生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在省高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院校和省公安厅双方认定的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高招办。省高招办根据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向招生院校投放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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