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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教改实验一路黄灯频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9日 13:10   东方网-文汇报

  ◆自授文凭

  去年年底,筹建多时却一直未获得教育部“招生资格证”的南方科技大学,宣布将自主招生,并“自授文凭”。

  其时,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发表《致报考南方科大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大胆抨击了现行教育制度的弊端,向社会宣示其改革的决心。

  有消息披露,南科大尽管绕开了传统高招体系,但自主招生命题考试仍委托给国家教育考试中心,即高考(微博)命题机构。朱清时称,委托国家机构命题就是为了避免对南科大招生质量不高的质疑。至少,南科大的招录水平和高考相当。

  ◆“黄埔一期”

  今年3月1日,南科大正式开学。学校自主招收的首批45名学生完成新生报到手续后,前往“黄埔军校”所在地广州军训,寓意中国教改的“黄埔一期”。

  此前,南科大首批教改实验班确定录取的学生为50名,结果有5名学生放弃入学。入学后,学生日常管理方面实行书院制度。

  ◆局级副校长

  今年4月30日,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告,深圳市将通过公开推荐方式,选拔包括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在内的7名局级领导干部。公告明确,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为正局级,参加推荐选拔的必须是“现任国内高等院校正处级以上职务的教育管理干部(正处级干部需任职满3年);现任深圳市正局级职务或副局级职务2年以上干部。”

  此前,朱清时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去官化、去行政化”是这所新创制学校的办学亮点。南科大不设行政级别,校长没有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也没有行政级别。但深圳市的这次公开选拔无异于宣告,南科大有行政级别。外界评论这一事件时称,“南科大的去行政化之路,由此悬念陡升。”

  回应此事时,朱清时说,其中不乏误会的成分。《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出台,而组织部的任命则在此之前颁布。朱清时认为,一旦7月1日后南科大的管理“基本法”出台,他作为校长即可凭借这一法规和市委组织部商量,告诉他们南方科大的副校长应该由校长提名,理事会审批通过后,理事会任命,且副校长肯定没有行政级别。

  ◆高考风波

  今年5月27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公开表示,教育部支持南科大的教改探索,但“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南科大证实,校方已接到来自教育部门的通知,要求其首批录取的45名新生在广东省参加2011年秋季高考。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为5月31日。

  6月7日,高考开考。南科大校内设置了考场,但45名学生无一人参加高考。

  ◆“基本法”出台

  今年7月1日,被列入深圳市2011年立法计划项目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行将出台。将一所高校的管理制度写入法规,这在国内尚属首例。但是,在内外行政权力的步步紧逼之下,这部“基本法”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南科大的发展保驾护航,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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