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微博]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同时发布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答记者问和十分详尽的图解。考生和家长[微博]们都能比较容易地理解教育部的文件。从这里我们十分高兴地看到教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更接地气。让我们为教育部点一个赞。
晨雾仔细阅读了教育部文件和答记者问以及图解。站在考生和家长的角度以个人观点以北京为例侧重通过数据分析独家解析教育部关于高考加分瘦身问题的文件产生的影响。
本来2014年是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全国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第一年。而2015年立刻又进行如此大刀阔斧的加分瘦身行动,可见高考加分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用教育部的文件上的话来说,就是要“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
为了能更加清晰地说明,晨雾以2014年北京高考加分分项数据为基础,假设2015年有同样数量的这些加分考生,执行教育部等五部委的新的加分瘦身文件,将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影响?
请看如下表格:
表格中把加分情况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加分瘦身文件分成了四大类别。
第一类:取消① 人数705人
第一类为文件中的“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共取消5类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这类取消的加分项目在文件中为第二部分第1项,所以表格中标注为“取消①”。从表格看出“取消①”的人数小计为705人。
“取消①”加分项目的特征是,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铁定不再加分。而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有关省份要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
换一种说法,“取消①”加分项目今后将不再继续出现,而现有的“取消①”加分项目2015年高考是否能够得到保留要依据各省新的高考加分文件确定。即便能保留的加分最高分值也不超过5分。
第二类:保留② 人数277人
第二类为文件中“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文件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这类保留的加分项目在文件中为第二部分第2项,所以表格中标注为“保留②”。从表格看出“保留②”的人数小计为277人。
换一种说法,那就是“保留②”加分项目是要铁定保留的。需要说明的是文件中并没有提到“见义勇为”项目,由于这个项目每年人数极少,2014年北京只有1人。我们暂且将其列入“保留②”加分项目。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教育部等五部委高考加分瘦身文件发布后,不少人看到保留加分的项目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之后的第一反应是,这下北京的少数民族加分可该取消了吧!因为北京肯定算不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个理解看似合理,但是公众可能并不理解,教育部在这里所说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与北京市每年享受高考加分的六七千名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不是一回事。这里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并不是这次教育部文件新规定的,在每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都有这样的规定。教育部等五部委这次只是再次重申这个加分项目继续保留而已,并不是从2015年开始对少数民族加分项目重新做出了“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个限定。那么北京市往年的少数民族加分又是怎么回事呢?以2014年为例,北京市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是作为北京市地方性加分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并在这个项目前面加注了“*”, 北京市文件进一步规定标注符号“*”的照顾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因此不能据此简单判断北京市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取消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还要讨论。
总之我们应当意识到,铁定保留的加分项目全市人数按照2014年的数据只有277人。以2014年北京市高考加分总人数10655人计算(不计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仅占全市往年加分总人数的不足3%。
第三类:取消③ 人数9673人
第三类为文件中“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文件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这类取消的加分项目在文件中为第二部分第3项,所以表格中标注为“取消③”。从表格看出“取消③”的人数小计为9673人。它是北京市历年来高考加分的主体部分。
我们注意到“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这句话。也就是说“取消③”加分项目的执行参照“取消①”加分项目。这样“取消③”加分项目的特征是,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铁定不再加分。而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
换一种说法,“取消③”加分项目今后将不再继续出现,而现有的已经认定的“取消③”加分项目2015年高考是否能够得到保留要依据各省新的高考加分文件确定。即便能保留的加分最高分值也不超过5分。
在此我们需要把作为北京市地方性加分的带“*”的少数民族加分再重新讨论一下。因为在教育部等五部委高考加分瘦身文件中提到地方性加分时候已经明确列举了要取消的地方性加分中有“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偏偏没有点出少数民族加分。显然,教育部是把少数民族加分列入需要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里面的,因此在谈及地方性加分的时候就不好再列举,否则会引发异议。而北京市的少数民族加分又是多少年来作为地方性加分在实际执行着,不可以随意否认它的存在和影响。少数民族加分在北京作为地方性加分是否还会继续保留目前不好给出明确的结论。如果北京市坚持保留少数民族加分,则必须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高考瘦身文件第二部分第4项“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执行:
文件规定: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因此在北京市关于高考加分的文件出台之前,2016年乃至2017年以后“取消①”和“取消③”加分项目将铁定逐步淡化消亡。而2015年“取消①”和“取消③”加分项目中那些会取消,哪些会暂时保留,目前还真不好说。
第四类: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人数627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这部分教育部等五部委高考加分瘦身文件中没有提到,这可能因为它们都不属于高考加分,而是不加分,属于高考照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要涉及到五项: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奥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相关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预计这部分高考照顾群体如何处理也需要等待北京市相关的高考加分文件出台。
总结:
目前可以给出明确结论的是:
1.未来(不含2015年)北京市继续保留的高考加分总人数将不超过300人,大致相当于目前加分总人数的不足3%。这部分加分项目人数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其中占比例最大的(超过一半以上)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这个群体在高考中多属于分数弱势群体。因此这几项继续保留的加分项目不会产生大的争议。
2.2015年属于过渡时期。过渡时期剩余的全国性和地方性加分项目哪些取消,哪些保留尚无定论,需要等待北京市高考加分政策出台方可揭晓。如果多数保留,特别是占大头的少数民族加分2015年继续保留,那么北京市高考加分总人数将不会减少太多。如果北京市地方性加分(三好生、优干、少数民族)全部取消,北京市高考加分将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
3.不管如何变化,即便是北京市高考加分政策在2015年继续保留大部分地方性加分项目,有一点仍然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大部分高考加分的分值将不高于5分。20分的加分项目将是极为罕见的,而且几乎都是近乎用生命换来的(烈士子女、服役期间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见义勇为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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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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