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分值
1。科目:(1)素描;(2)色彩;(3)速写。
2。分值: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素描、色彩两科在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场,速写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2。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3。 对于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8年1月15日至16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8年1月17日至18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等二级学科专业及其一级学科专业,必须参加本类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设置,我省专业统考尚未涉及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院校审录[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在我省招生的学校的校考均为本科层次专业。
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电话:(028)84768899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来源: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