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8高职单独招生报考注意事项

2017年12月08日 13:16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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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18年区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此类招生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我区高职单独招生的主要工作流程为:编制招生计划→公布招生工作安排→考生高考报名→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院校下载报考考生信息→领取《准考证》→组织考试→院校上报考生成绩→公示考生成绩→确定录取结果→上传录取结果→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二、编制招生计划

  1、开展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要在本校拟安排的本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安排统招、高职对口招生、三二转段和单独招生等各种考试招生形式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各高职院校应于12月5日前通过网络将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单独招生计划上载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应将本校单独招生计划纸质审批表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备查。

  2、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院校方可开展高职单独招生。首次开展单独招生的院校,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的30%以内;已经开展单独招生的院校,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的50%以内。

  3、单独招生结束后,相关高校负责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按照单独招生实际录取人数、科类、考生报考类别等编制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以便完成录取、数据上传和新生学籍注册等后续工作。

  三、公布招生工作安排

  12月5日前,各高职院校须将本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填报院校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公布各高职院校的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应包含招生对象及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录取排序办法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四、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

  1、所有参加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在12月1日至12日完成报名、在12月20日至26日完成网上填报报考院校。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不低于1万元的专业)调剂。

  对于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高校,2018年3月1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2018年3月1日-5日,再次网上征集考生志愿。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原则上不得再追加高职单独招生规模参加征集志愿

  2、填报院校时首先要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的选择应符合如下兼报志愿规定:

  (1)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可兼报汉授艺术专业志愿;报考蒙授体育的考生可以兼报汉授体育志愿。

  (2)报考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蒙授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

  (3)报考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4)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可兼报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类、美术类、编导类考生不可互相兼报;报考其他艺术类考生不可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招生专业。

  (5)报考蒙授文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科志愿。

  (6)报考蒙授理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理科志愿。

  (7)除上述可兼报的专业类别外高职对口招生其它各科类之间不能互相兼报,亦不得兼报非高职对口招生科类的专业。

  3、填报院校结束后,各高职院校可下载本校报考考生信息。

  4、完成填报院校的考生,应按报考院校的要求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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