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组织
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市教育部门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监考教师由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校教师回避监考本校学生”的原则进行安排。
笔试科目和外语听说测试按照全市规定的时间和考务要求,统一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信息科技科目考试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由市统一评卷。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技能操作测试由市教育部门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高中学校在统一时间组织实施,采用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区招考机构选聘两名测试监察员到各考点,负责监督指导考试管理和测评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试卷保管
试卷保管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相关规定执行。试卷根据保密规定印刷,试卷的领取和保存由市、区有关部门及学校按规定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四)评卷安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分)工作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成绩处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根据对教育质量监测和成绩报告的有关要求,依照科学规范的程序进行数据统计和处理。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单统一发放到各区,由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发放到学校及考生本人。
来源:上海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