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滴滴丢了背包,“捡包人”敲诈艺考生1000元
济南警方介入事情发生反转,“热心司机”竟是卑鄙“捡包人”
齐鲁晚报3月1日讯(记者 杜洪雷) 2月25日下午,一名女艺考生将装有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包遗失在滴滴网约车。后来,滴滴车司机告诉艺考生其背包被下一位乘客捡走了,并“好心”给了学生这位乘客电话。可是,这位乘客竟然要以此敲诈学生1000元。女考生就在通过微博@济南公安。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立即介入调查,结果事情发生反转,所谓的“乘客”竟然是网约车司机。最后,该网约车司机被行政拘留七天。
25日下午,参加完一场考试女艺考生刘某(化名)和同学从省实验准备返回洪家楼附近的宾馆。其中,刘某的两个同学打了一个滴滴网约车,并且带走所有同学的行李,而刘某则和另外一同学骑着共享单车返回。在下车时,其同学就将刘某的一个包遗落在网约车上。
等发现包丢了之后,刘某非常着急,因为包里有身份证和准考证,这都是艺考必须的。随后,刘某就和网约车司机联系,结果该网约车司机称,刘某的包被下一个乘客拿走了,并告知刘某那个乘客的联系方式。刘某对网约车司机表示感谢。
可是,刘某联系那位乘客时,对方却要求先要给他1000元钱才会归还。刘某称要告诉老师,结果对方称如果和老师说就要3000元钱。刘某和老师对此非常气愤,就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微博上,并且@济南公安。
济南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关注此事,公共关系科副科长宋健立即将该事推送给公交分局。公交分局马上展开调查,可是捡包乘客根本不接电话。公交分局第五派出所民警在调查的时候,发现网约车司机在交流的时候支支吾吾,便产生怀疑。
2月28日,公交分局依法将该司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结果网约车司机张某承认所谓的“乘客”就是自己,因为一级做生意欠高利贷,当看到女考生的包之后就见财起意,编造了乘客捡包的谎言,并且用自己的另外一个手机号对女考生进行敲诈。
目前,失主遗失物品已全部找回。警方已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第19条第4项之规定,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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