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求职招聘 > 试用期的困惑与支招 > 正文

(二)依法自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04/30 17:46  新浪教育

  (二)依法自律

  问:按《劳动法》,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如果企业不同意,我就自动离职话,合同双方是对等的,我是否也应该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还有其他什么对我不利的法律后果?

  答: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另据《劳动法》第102条、《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劳动者星期六加班的时间可以和周内的请假互相抵消吗?

  答:这要看工作的时效性。有时效性的不能,没有时效性的可以。但在劳动合同里要有该项条款说明。

  问:我在试用期,辞职是不是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答:《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期间公司与员工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而不必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问:原公司在补充合同里签写了离职后半年内不允许在同行业公司工作,这样合理吗?

  答:这样的约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你适当的经济补偿。

  问:提前一个月通知要辞职,电子邮件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答:发电子邮件不是不可以,但需要进行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问: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合同,离职后是否还有效?

  答: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合同,离职后是有效的。

  问:我想去的新公司是我目前公司的竞争对手?我应该注意什么?现在的公司如果知道我去,我会不会惹上官司?

  答:这要看你有没有与原公司签保密协议,原单位是否支付了保密费?其次,你是否掌握原企业的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处理好,难免会惹上官司。

  问:我的合同里写明了每年发放13个月的工资,现在我干完半年的试用期就离职了,请问是不是有权力索要一半的双薪?

  答:所谓13个月的工资,实际上其中一个月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一年工作正常的情况下被考评为称职而发放的。也叫年末双薪。如果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你是离职者,提出的如上要求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问:我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合同,根据《劳动法》,工作一年后才能享受年休假。如果我完成了这一年合同,是否可以让公司补偿未享受的年假?

  答:关于年休假,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是否可以享受具体年休假的天数,以及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应该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果企业没有相关规定,则不存在享受年休假的问题。

  问:当事人怎样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答:《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第117号令)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无论是企业还是职工,都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在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备有专门“授权委托书”式样,供委托代理时填用。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的全称并加盖公章;委托人是个人的,应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委托人也应签名或盖章,然后递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问: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谁?

  答: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当事人可以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上一页] [1] [2]



评论】【论坛】【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MP3 手机 相机
 
服饰 首饰 护肤

旅游 电脑 礼品

精品折扣一拍网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 分类信息 出口商机,一网打尽!! 老婆日记:他越来越棒 让湿疣、疱疹不再复发
·开麦当劳式美式快餐店 ·开千百度特色花店! ·高血压人要“解放” ·与狼搏斗的医学泰斗
·投1.8万办厂利润惊人 ·加盟哈佛幼教,赚疯了! ·湿疣疱疹春光不再! ·拯救脑萎缩、帕金森
·老年人用品店隆重招商 ·投资1000元:利润惊人! ·科技成就糖尿病人健康 ·解救湿疣、疱疹患者
·开唐林香烧鸡烤鸭店 ·05年全新小本创业项目 ·专家谈银屑病、白斑病 ·专家专治,外阴白斑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