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要求】
申办沪籍在沪就业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能力方面须达标准: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外语能力要求为:获得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外语专业不作要求)。
(三)计算机能力要求为:获得省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文字处理”模块,理工科专业学生为“电子表格”或“C语言”模块);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办公自动化”,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中级”);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不作要求;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
(一)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
(二)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
上述“文科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理工科”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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