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居住证》申请
【适用对象】
(一)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的2005年普通全日制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办理1年有效期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二)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的2005年普通全日制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专科学历的工科类专业优秀毕业生,其就业协议书上签订的月薪达到适当数额的,经审核可办理有效期1年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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