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整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
(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四)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复印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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