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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月报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 12:29   哈报新闻网-新晚报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及时、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我省高校将实行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分析就业状况及新趋势,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据了解,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压力的增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我省教育部门要求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等部门要建立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机制,并深入院系等基层单位了解第一手情况,及时综合分析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定期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情况。

  哈工大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毕业生可以充分利用寒假时间与招聘单位“面对面”,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寻找就业机会。”(记者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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