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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喝酒丢了好工作》一稿经本报昨日刊载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咨询:求职到底有哪些“禁忌”?需要掌握哪些技巧?
高级职业指导师李永洪认为,所谓职场禁忌,多与个人习惯相关,主要体现在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两方面。
例如有些企业招聘时有不成文的规定:有吸毒史和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前科”者,一律不要。这一规定虽涉嫌歧视,但符合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有关部门也无从查处。
一些年轻人化浓妆,说粗话。殊不知,这些行为都可能丢掉好工作。后者自不必说,化浓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招聘者会认为,这样的人容易迟到早退。化了浓妆还需要经常补妆,难免要占用正常工作时间。
多数制造业企业从安全角度考虑,严禁员工抽烟。而有些岗位,如办公室主任、销售员等经常在外应酬,还要求有一定的酒量。有些服务岗位,如空姐、酒店服务生,多将染发者拒之门外,并明确规定不得佩戴戒指、项链。这些特殊要求,均有章可循,应聘者可在实践中多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