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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出台多项新措施,从企业注册、商标申报、行政处罚等多方面扶持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2年内个体工商户办照不收费
江西省工商部门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新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
对企业登记名称“松绑”
允许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政府重点招商项目,允许企业使用不含“字号”的企业名称。允许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当地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工商局核准。知名企业以控股形式来赣投资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例如:江西省**服装对外进出口公司,可以注册为江西省**对外进出口公司,如果是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以不包括字号,直接注册为江西对外进出口公司。
1000万元可注册集团公司
企业组建集团的政策也有所放宽,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降为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由最低限额1亿元降为3000万元。
支持新型行业进入市场
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未规定准入条件和前置审批的,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予以登记。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允许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行业用语。放宽企业住所的登记条件。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由当地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以视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
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
公司股东及拟转股方对被转股方享有的公司债权,可转作股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债权转股权登记按股东变更登记及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企业登记注册审批程序简化
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审核由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多人办理程序,改为由一人受理审查、一人核准登记的一审一核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地址)、经营期限变更以及登记材料备案、补发营业执照改为由一人完成受理、审查、核准程序,做到即到即办,当场办结。企业注册登记由承诺时限3至5个工作日缩短为2至4个工作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广告行政审批办理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开辟市场主体准入“绿色通道”
将国家、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和利用外资项目,以及省属重点企业改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涉及工商注册登记的,纳入绿色通道,对工业园区内企业、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上门办理企业年检,提供高效便捷的工商登记服务。
每年荐5个商标申报驰名商标
省内每个工商分局(所)每年至少帮助辖区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1件商标;每个县(市、区)工商局每年至少扶持辖区内1件注册商标成为知名商标;每个设区市工商局每年至少支持辖区内1件注册商标成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省局每年至少推荐5件商标申报驰名商标。积极引导老字号品牌的商标注册保护,在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和江西省著名商标的认定上对老字号品牌予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