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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掩盖下的商业经营?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查询得知,万方公司的前身是中信所于1993年1月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当时的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2000年,万方公司改制成为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800万元。
万方公司的企业法人股东信息显示有5家股东,其股权结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49.431%),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3.5%)、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4.5%)、四川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1%)、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569%)。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1月26日作出的(2008)一中民终字第12277号民事判决书写明,北京万方数据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贺德方,董事长”。而公开的资料则显示,贺德方现任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
万方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出的“欢迎加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邀请函”中称:中信所委托万方公司加工的“中国学位论文文摘数据库”是国内最早、最全的学位论文数据库。记者在万方公司经营的网站上查询发现,截至2008年9月5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总记录数为: 1222799条。
万方公司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主要是卖给了高校图书馆,仅按每篇论文2元收取开发成本,不属于商业销售和营利行为,而是一种促进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活动。
但法院审理查明,万方公司制作的关于学位论文数据库的宣传资料内容包括:该数据库收录我国500多家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论文。短信客户服务方式为手机输入“万方数据”发送至950066(移动/联通)、90099(小灵通)、916088(移动/联通/小灵通)……且该宣传资料底部标注“版权所属: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禁止编辑修改。”
2007年3月,万方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关于学位论文加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邀请函”,表明博士论文报酬80元现金,以及300元面值的万方数据阅读卡;硕士论文报酬30元现金,以及200元面值的万方数据阅读卡。
已经生效的(2007)海民初字第23737号判决书确认如下事实:“万方公司称其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的市场占有率约为50%”。
已经生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民终字第12277号民事判决书还显示:万方公司与国家图书馆连续5年所签订的5份合同均约定国家图书馆仅可在内部局域网的IP范围内使用学位论文数据库,以及万方公司仅向国家图书馆收取每篇学位论文2元的开发成本费等,且约定万方公司拥有学位论文数据库所涉数据及软件的著作权。
这5份合同的详细清单为:
签订时间为2004年3月29日的合同约定每篇学位论文的费用为2元,安装学位论文数量为5万篇,费用为10万元;
签订时间为2005年4月1日的合同约定付费购买数量为10万篇,数据购买费用为20万元;
签订时间为2005年12月29日的合同约定付费购买数量为10万篇,数据购买费用为10万元;
签订时间为2006年12月11日的合同约定付费购买数量为5万篇,数据购买费用为10万元;
签订时间为2007年11月13日的合同约定购买数量为11万篇,数据购买费用为22万元。
记者统计了一下,该5份合同所涉的学位论文数据库使用费总额为72万元。
“被告是用公益性掩盖侵权营利行为的实质。”李孝霖认为,以此计算万方公司在学位论文数据库产品方面的销售收入已达亿元。数据库等信息产品开发成本固然高,但信息产品的再复制成本极低。由此可见经营学位论文数据库有很高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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