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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向科技部和中信所发出司法建议
482名硕博士论文侵权案在朝阳法院一审落槌后,该案又有新进展。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已就该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分别向科技部和中信所发出司法建议。
朝阳法院称,中信所对涉案论文的使用已超出了保管论文并供各单位查阅使用的范畴,已构成商业性使用。在482起案件中,有364起案件中信所并未获得作者的授权,有的甚至没有与作者所在学校签订论文使用协议,而是利用自身作为论文收藏单位的便利,直接将所收藏的学位论文提供给万方公司使用。
法院在司法建议书中指出,尽管中信所在482名硕博士论文侵权案中未被列为被告,但是作为数据库的委托开发单位和学位论文的提供者,仍存在涉诉可能。482起案件判决后,仍存在继续出现大规模诉讼的可能。
朝阳法院建议中信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尽快对学位论文数据库中收录的论文进行梳理,对尚未获得作者授权的论文补充授权或停止对外许可使用行为;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论文分类管理制度,对各学位授予单位寄送的仅供收藏的论文和基于共建学位论文数据库协议提交的论文进行分库、分类管理;建立论文著作权审查机制,确保录入学位论文数据库中的论文获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
三、理顺与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合同关系,要求其在征得论文作者授权时,就论文的使用方式和转授权情况予以明示和告知,或直接与作者联系从作者处获得相关授权。
鉴于中信所系科技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法院同时向科技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科技部加强对中信所的管理,督促中信所根据司法建议的具体内容采取整改措施,规范其对所收藏学位论文的使用,并对不规范的使用行为进行清理。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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