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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2011年研招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9日 14:21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座落在湖北武汉市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国家授权可自行审批增列博士生导师、自行审定教授任职资格的大学。学校拥有地质学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是一所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教、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国际高等科学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等6人,博士生导师180人,教授395人,副教授43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人,“楚天学者计划”入选教授3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05人。近5年来,学校新增国家创新研究群体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各类研究院(所、中心)9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1个。学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收藏各类图书资料共计200余万册。从上世纪50年代起,学校相继在周口店、北戴河、三峡等地建立了6个教学实习基地,其中周口店野外实习基地被誉为“地质工程师的摇篮”。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8大学科门类;同时可在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10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学生总数2.5万余人,研究生6000余人。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201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1760人左右,其中推荐免试生约占1/3。

  2.拟在71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80人。其中17个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14个二级学科为自设学科(学科名称前带“★”号);5个一级学科、28个二级学科(含14个自设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名称前带“☆”号)。

  3.拟在5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14个领域)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80人。2011年新增的资产评估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5个类别专业学位待教育部通知后发布有关招生信息。

  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1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实行2-3年的弹性学制。

  三、收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2011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学校奖助体系为9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下同)提供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为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占学生人数的40%(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占60%);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占4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全部享受4000元/年的助学金(400元/月,一年发10个月)。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4.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10%。

  5.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6.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所有学术型专业均为10000元/年;工程硕士10000元/年,艺术硕士16000元/年,法律硕士收费共3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收费共41000元,公共管理硕士共36000元。

  2011年新增的5个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1年开始我校启动在国家重点学科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工作,详细内容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7.少数民族定向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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