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相关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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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1 10:53 《高校招生》 | ||
一、招生对象 1.具备教育部确定的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联赛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竞赛二等奖前10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在其它全国性重大竞赛中获奖者或具有学科特长、创造发明、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前5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般应在该中学报考理工类毕业生总人数前5%的考生。 二、考核内容 该校自行组织考核测试的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重点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全面素质。对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另行组织针对性考核测试。 三、录取原则 招生计划在总计划为4%左右。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一者,经该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提供生源的中学推荐,由该校考核后,可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已确定的对象应在当年高考中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重点本科控制线、思想品质优及身体健康即予录取。录取后可不分专业,集中培养,一年后可根据个人志愿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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