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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重点大学录取政策——4

http://www.sina.com.cn 2004/04/19 15:17  课堂内外-高考金刊

  31.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华中科技大学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华中科技大学对考生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华中科技大学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华中科技大学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考生,录取时按比例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即第二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须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考生高出一定分数才能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各专业与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华中科技大学所有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华中科技大学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2.武汉理工大学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院校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武汉理工大学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对考生非第一志愿实行一定的分数级差,并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上严格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的顺序进行确定。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除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可招收法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身高在1.70米以上(轮机工程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轮机工程4.8以上),无色盲、色弱,听力、嗅觉正觉,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为阴性的男生。建筑学专业新生进校后须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

  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武汉理工大学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武汉理工大学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且外语成绩不宜过低)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比例择优录取。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持有武汉理工大学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根据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定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定向单位职工子女可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定向生须与定向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定向生填报定向志愿时须写明是否愿意调剂定向单位,未写明者,一律视为服从调剂到其他定向单位。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武汉理工大学将按一定比例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3.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湖南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一定的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择优录取。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对于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选考科目上线生源不足,则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对于经湖南大学项目专业水平测试认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项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按特长生招生政策予以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其运动水平须经湖南大学项目专业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湖南大学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考生的成绩按专业考试成绩占60%、文化考试成绩占40%的原则计算综合分,以综合分为基准择优录取。其中素描、色彩科目成绩不低于9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办法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表演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化学专业且高考成绩位于前列的学生,湖南大学各选拔30名实行本-硕-博连读学制。

  保送生、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A类专业在湘单独招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中南大学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中南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中南大学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中南大学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中南大学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南大学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中南大学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中南大学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重点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或文化考试成绩前三名者优先录取;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文化考试成绩占40%的原则计算,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40%、文化考试成绩占60%的原则计算,数学考试成绩均计入文化成绩总分;中南大学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中南大学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份,其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特长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大学录取控制分数线。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的考生,经中南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执行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的有关政策。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和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其运动水平还需经中南大学测试,并达到中南大学的要求。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35.中山大学

  德智体全面衡量,以考试分数为主,但又不以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档案材料(含电子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体检受限者,按我校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执行。一般专业只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法语、德语专业可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相同语种的考生。

  除医学类七年制新生第一、二学年在珠海校区学习,第三学年起在广州北校区学习,医学类五年制及四年制新生在广州北校区学习外,其余专业新生第一、二学年在珠海校区学习,第三、四学年在广州学习。公办新机制学生在珠海校区或广州完成学业。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减去分数级差级差为50分后与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数排序录取。若第一志愿满档,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控制在所在省同科类计划总数的5%以内,择优录取。不录取没有填报中山大学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0~10分内视出档情况而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医学类专业,则视为不服从在医学类专业录取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也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中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分,仅作录取时参考。

  自主招生试点考生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尖子考生的录取,按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指令性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由中山大学将计划安排到有关专业招生,从当年高考总分不低于中山大学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的考生直接录入本科(少数民族班)学习,学生毕业后回原籍工作。

  36.重庆大学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重庆大学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重庆大学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重庆大学确定考生专业是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适当考虑分数级差的原则。在低分段考生中,将适当平行考虑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虑相关科目的要求。若专业计划已满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

  除英语专业要求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重庆大学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方向)应用本科专业、建筑装饰技术专科(高职)专业需加试徒手画。在不影响完成各省招生计划的前提下,重庆大学原则上要求录取的本科考生外语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影视体育类,采矿单招的考生除外)。

  重庆大学大多数专业应用性较强,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实验或实习,因此,报考重庆大学的学生应该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生活、学习自理能力。对身体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7.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行政管理专升本试点班的调档名单由四川大学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经当地招生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录取。

  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执行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四川大学的一志愿考生和非一志愿考生在安排专业时分数级差为20分,即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其20分的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四川大学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工作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四川大学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四川大学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四川大学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除经教育部批准并在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四川大学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四川大学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法医学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旅游管理、广播电视新闻、表演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舞蹈专业限招具备舞校或艺校舞蹈专业合格毕业生专业素质的考生。其它专业没有特殊要求。四川大学除艺术类专业之外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外语类和涉外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外语类专业需要加试口语。四川大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将进行相关测试,测试成绩太差不适应专业学习者,调整到其它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

  四川大学表演、舞蹈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1;法医学专业男女生比例为9∶1;国防定向生男女生比例按部队的要求确定(详见当年公布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报考国防定向生的考生需要参加军检,对此类考生执行“军检标准”。对报考四川大学其它专业的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四川大学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除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个别特别注明的专业以外,四川大学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四川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程序及要求详见每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和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其运动水平还需经四川大学测试,并达到四川大学的要求。其运动项目必须符合四川大学所办运动队的要求。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新生入学后,四川大学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8.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部分招生计划数量大的省份,调档比例略大于100%。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电子科技大学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电子科技大学根据学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不愿调整志愿且又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退档。在电子科技大学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其余类推。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电子科技大学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电子科技大学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同时,在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电子科技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电子科技大学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电子科技大学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电子科技大学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要求。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电子科技大学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9.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西安交通大学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英语成绩要求及格。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按教育部加分或降分政策提档的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交通大学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的招收,依据教育部和西安交通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如实施“3+1+1”的江苏省,西安交通大学按照“3+1”(1为学校选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40.兰州大学

  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90分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90分以上;外语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分别在100分、90分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根据上线考生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原则上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开档线上或上一志愿60分级差与第一志愿或上一志愿考生同等对待。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顺序,录取时专业级差为20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专业课(术科)分数按照兰州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具体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线上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41.复旦大学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第二志愿考生成绩不低于本校已投档平均分,并且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本校在实际录取时所设置的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分别为:3分、2分、1分、1分、1分。若考生的成绩未到达其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其总分减去3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2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

  录取程序:省级高招办按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投档;对进入120%投档线的考生兑现我校优惠加分政策;根据本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含加分);根据学校设置的专业级差分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0%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分专业投档录取;对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含加分)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凡填报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取其高考投档成绩的50%和专业考试成绩的50%形成总分,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凡第一志愿填报本校并且第一专业志愿为护理学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该专业不招收非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

  42.长安大学

  相关科目要求: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加试要求: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要交两张徒手画(一张素描、一张水彩),经毕业学校盖章存入学生档案。凡被录取到本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均要进行美术复试,复试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

  本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对有加分的考生其成绩按加分以后的成绩安排录取。学校志愿投档无级差。进档考生专业分配以考生高考成绩按所报专业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进档后志愿级差为30分。艺术类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50%加上文化课的50%折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艺术(文)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对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道路桥梁工程(公路隧道与岩土工程)专业不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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