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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法官的智慧》有感

http://www.sina.com.cn 2004/08/06 17:48  法律出版社

  美国法中的案例多少给人些神秘感。美国法中的案例究竟是什么,倒真是很难一言以蔽之。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美国的案例与中国的成语故事颇有异曲同工之处。案例是法官的书面判决---更确切的叫法是判例。每一个判例似乎都在讲一个故事,短则数千字,长则数万字。判例有其固定格式:首先是点题,开宗明义说明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然后陈述事实经过,再论理,最后得出结论。听到或看到中国成语,根据上下文或出现的场合即可悟出言者特定的用意或寓意。同样,只要提到美国某一经典判例的名称,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便立刻心
领神会,明白了对方的用意。比如,只要提到“美国诉尼克松”案,圈内人就知道言者要说的是,总统任职期间可以要求不受刑事或民事诉讼的困扰。但此特权并不是绝对的。

  判例曾经是普通法系中法律的惟一来源,法官审案的过程也是“发明法律”的过程。但目前立法机构已将大多数判例变为法典,由各级立法机构推出的各种法规已是浩如烟海。所以,法院大多数是在解释法律。就法律的权威性而言,判例排在法规之后。不过,如果法院反对某一法规,同时又能找出些理由,就可以以违宪的名义宣布该法规无效。例如,1986年美国某些州的议会通过的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学校附近兜售枪支。最高法院以违宪为理由宣布该法律无效。

  美国法官的复审判决大多长篇累牍,令其外国同行自叹不如。有的经典判例本身就是一篇学术论文,将有关的法律分析得非常透彻。通过撰写判决,法官也可以理清自己的思路,因为不管判决是否合理,法官们至少得自圆其说。美国两百多所法学院的教授们极其关注法院对热门问题的判决,可以说是翘首以盼,先睹为快。判决一出来,教授们几乎是同时从网上拿到判决,立刻分析研究,然后著文点评。既然判决有如此众多的读者,而且其中不乏法律界的高手,法官撰写判决书时自然得加倍小心。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参与世界经济共同发展的机遇与遵守国际惯例、融入国际化社会的迫切要求一直并存。中国的法律体系属于以成文法为主要内容的大陆法系,这与以案例法为主要内容的英美法系在许多法律概念的内涵,法律制度的设计、法律理念及精神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内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有关的美国法律的时候,通常遇到的较大困难就是缺乏对这些基本理念的相关背景及发展的了解;更由于法系背景的不同,往往在学习的时候会与大陆法系的相关内容产生混淆。越来越多的人基于各自不同的需要有了这种对英美法系的案例法精神进行学习或者达到一定了解的需求,但是并非每个人都有到英美国家去实地进行学习的机会,因此出版作为英美法系代表之一的美国法律案例书籍正是顺应了国际及国内的这一需求。

  由法律出版社新近出版的《大法官的智慧——美国联邦法院经典案例选》一书中,所精选的都是颇有争议的一些法律前沿问题,不仅对当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有重要的意义,现今依然影响深远。

  堕胎——这是美国最动感情和最伤感情的题目,也是美国现阶段的重大法律问题。堕胎问题不是孤立问题,还牵扯到其他问题,其中包括:媒体报道、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以及非政府的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堕胎问题上都要表明自己的态度,接受社会的评判。本书收录的第一个案例就是蕾尔堕胎案。

  蕾尔堕胎案的判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确认了妇女选择生育的权利对妇女生活的重要意义以及妇女在社会中完全平等的参与能力。

  言论自由”是美国政治哲学的最高准则之一,也是人类几千年文明发展的精华。一个健康民主的社会,应该允许公开发表的言论有充分的保护和宽容。可是与此同时“人权”也同样是美国政治哲学最高准则之一,同样也是人类文明的里程碑。一个健康民主的社会,不应该允许肆意践踏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而公民人权也包括了“隐私权”、“名誉权”。两个代表美国政治哲学准则和民主价值观的“言论自由”和“人权”,如何能够共存呢?一旦两者发生冲突应该如何取舍呢?

  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纽约时报》诽谤政府议员案”的最高法院判决,堪称世界司法史的经典之作,因为它对“言论自由”和“名誉权”进行了开创性的界定。

  摩门教徒重婚案是美国法律史上有关一夫多妻制的最重要案例。实际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真正内涵是告诉人们:不能以信仰的名义在行为上违反人类的基本准则——如果这些准则在一定时期内被认为是真理。

  法院判例乃社会之现实与继续之法律发展历史记载资料,研读判例更能了解法律发展与成长,学习有生命法律。盖因判例书籍包含各项法律理论之完整全貌,有最早Leading cases ,更有最新之modern cases 。涵盖法律发展与法律体系之建立。《大法官的智慧》一书中,收集了数十例美国联邦法院所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例,其中所涉及到的都是近年来在社会上颇有争议的焦点问题,诸如上面所提到的堕胎问题、言论自由以及信仰自由问题等等。在这些案例的终审判决书中,不仅展现了美国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在争论中也能看出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对于法律的独到的见解以及他们深厚的法律功底,对于国人了解美国的法律以及司法制度功不可没。对于国内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在了解判例英美法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以及它们在法律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也是不可多得的参考用书。(史彤彪 刘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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