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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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06 17:23 法律出版社 |
判决书中的智慧
以案例为基础的司法体系是美国法律的灵魂和精髓 , 充分反映了美国法律实证精神。本书精选了数十例美国近年来颇有争议、影响深远的重要案例 , 内容涉及财产问题、安乐死问题、宗教和言论自由问题、同性恋问题、隐私权问题等 , 以第一手资料真实呈现了美国各级法院的判案过程以及主审法官的判案技巧及智慧。多数案例在其判决过程中都经过 了反复争论 , 并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最后裁决 , 其审判与庭辩过程跌宕起伏, 情节曲折生动。在此 , 众多法官们通过逻辑严密的分析和旁征博引的雄辩 , 展现了他们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对司法机制的熟练把握 , 不仅反映了他们对法律本身的认识 , 也反映了大法官们对社会和人生的领悟。 而中国的法律体系属于以成文法为主要内容的大陆法系 , 这与以案例法为主要内容的英美法系在许多法律概念的内涵, 法律制度的设计、法律理念及精神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法院的判决书一直相对简单 , 给人的感觉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法官板着脸说 , 当事人你们不是来法院提要求 , 我给了你答复 , 其他不关你的事情。可是法官一直忘记这 一层 : 除了彻底胜诉 , 否则没有程序公正和具有充分理由的判决书都会导致怀疑法官的公正。即使法官内心极度相信自己是公正的 , 法学界也是这样认为的 , 但是对于当事人和社会 , 他们还是有可能从自己的偏见和欲望出发 , 否定甚至抵触判决书。 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来说 , 理由简单的判决书是有害的 ,正义会在法官舞文弄墨的手指间失掉。曾经发生案件的事实 , 实在很难 " 恢复原状 ", 法院认定的事实不过是 “伪造的事实”, 所以判决书如果过分简单 , 很容易将一些事实 " 贪 污 " 。由于语义的歧义和不周全,法律条文也并不是确定无疑的 , 所以判决书如果过分简单 , 很容易被歪曲。 这本书向我们提供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 260 个融会法理、逻辑推理、庭辩技术、司法程序、法律引用、案例引用和法律文本格式等内容的判决书令我们可以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美国法的一些规定 , 而且是体现在判决书中的司法智慧――如何在判决书中体现公正的程序和充分的说理 , 甚至可以读到英美普通法的精髓。(问天) ·大法官的智慧目录·大法官的智慧序 ·大法官的智慧译者的话 ·读《大法官的智慧》有感 ·加利弗尼亚大学歧视白人案 ·蕾尔堕胎案 ·门诺教徒违反义务教育法案 ·米格尔·布拉斯基同性同居案 ·南茜·克鲁塞“植物人”案 ·威廉·T残疾父亲争取监护权案 ·约西亚儿童虐待案 ·《纽约时报》诽谤政府官员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