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2004年12期:中外合作办学十年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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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2/10 10:32 《21世纪》留学 | |
文/梁可 金秋北京,与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教育展览会同期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研讨会上,同济大学与法国巴黎高科工程师学校(Paris Tech)的合作项目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赞誉。该项目自1998年启动,经过5年的民间运作,在教学、科研和学生交流方面堪称典范,逐渐得到了两国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法国总统希拉克今年到上海访问期间,对同济大学中法学院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萌生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嫩芽,如今已初见丛林,有的已结出硕果。 中外合作办学已走过十年路程 十年前,一种新的教育机构在中国出现了。天津财经学院和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办MBA班之举,成为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的第一例。在此之前的中国教育,只有两类教育机构可供受教育者选择,一种是公立学校,一种是社会力量办学学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办学校。 与这两类教育机构不同的是,中外合作办学是在中国的土地上聘用外国的老师来教授国外的课程,有的还可以颁发国外的学位,包括引入国外的资金和教学管理机制,所以有人把中外合作办学说成是“不出国的留学”。毋庸置疑,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 十年期间,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可以用“雨后春笋”、“方兴未艾”来形容。在教育部的官方文件里,对十年中外合作办学的表述是这样的:“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层次逐渐提高,办学的模式也趋于多样化。实践证明,中外合作办学在创新教育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师资素质和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等方面,日益显示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在不久前举办的亚洲教育论坛上,教育部国际司岑建君副司长列举出如下数字来说明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1995年,我国已经有71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到2002年底,中外合作项目达到712个,增加了9倍,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宁夏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岑建君还说,2003年以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增长很快,已经上升到800多个。在教育部的官方网站上,可以浏览到截止今年6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的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名单共230家之多。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大城市。上海的中外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最多,据《新闻晨报》报道,“目前上海市已有200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在读学生达8万余人。办学层次涉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成人教育及高等学历教育。”根据北京市教委网站上的文章,北京市“已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合作办学学校共59所,另有12所学校(幼儿园)取得了《京港、京澳、京台合作办学许可证》,在学总人数超过20000人。” 中外合作办学的迅速发展,催生了中国政府改革开放后第一部在教育国际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诞生。2003年3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并于当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以上文件的出台,为中外合作办学创建了生存与发展的法律环境,使其得以发展的空间并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