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陈述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描述雇员必须实现的绩效,即“什么工作”。第二部分描述用于评估员工是否实现目标的标准。让我们看一些例子。
看这一陈述:“减少10%的全部开支。”第一部分“减少全部开支”描述的是“做什么”。第二部分“减少10%”描述的是测量单位,可以用来度量整体目标是否实现。就这一目标陈述而言,第一部分太模糊。加上第二部分之后,才形成具体的测量年度绩效进步的标
准。
并非所有目标都容易量化。例如,“准备的会计报表不会让独立审计师做重大修改”。在这一目标中,“做什么工作”是“准备会计报表”。但是标准却是很难度量或计算的。如果独立审计师不对会计报表做重大修改,那么,雇员实现绩效目标。当然,如果你能界定或描述你所指的“重大”是什么,就不会产生这种问题。这一点很重要。这一目标准确表达了让审计师在会计报表上加盖审核通过公章的经济意义。因此,目标可以是量化的,如“减少10%”,也可以是陈述性的,如“审计师审核通过”。
有时候,目标参考已经存在的标准,而不必在目标中重复。这里有一个例子:“根据财务执行官所提供的条款准备年度预算表。”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没有必要一一列举条款中的具体细节。简要地指出参考出处就可以了,这样可以节省时间。
还有另一方法可使绩效标准具体化。在上例中,我们关注的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减少10%、审计师审核通过、与条款一致)。有时候,详细明确我们不希望得到的结果会更容易。例如,“每年不能接待三个以上通过法律途径投诉公司的客户”,或者“每月安装100个设备,其中只有一个或一个以下需要重新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