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吧管理的不规范
城市里的青少年现在可以说是生活在“网吧丛林”之中,学校周边,家庭附近,到处都是网吧。2003年4月份,浙江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省委开始对青少年互联网运
用现状进行调查。调查表明,大多数孩子的家或学校周围都有网吧,其中有1个的占334%;有2个以上的占217%;有3个以上的占334%。对于这种现象,听说教育部门早就有三个坚决:坚决清理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坚决落实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得开设营业性网吧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坚决阻止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加强对网吧经营管理,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网吧无证经营和超时营业等加以禁止。这一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违反规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化部最近也发出《关于加强春节、寒假期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网吧自设立以来两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将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情节严重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政府管理部门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在规章办法越来越严格细致的同时,网吧违规经营者的生意却依旧红红火火,看上去极有威慑力的规定和办法,现实中却变得如此软弱无力。家长们兴奋过后,发现情况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假期一到,网吧里的未成年人比比皆是,网吧门口贴着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完全形同虚设;登记身份证的规定没有人认真执行;营业时间的限制似乎从没成为“玩家"昼夜滞留的障碍,“包夜优惠"的大字几乎毫不遮掩地写在很多网吧的门口。随手搜寻一下,各种媒体对网吧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甚至留宿未成年人的报道连篇累牍,涉及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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