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公办学校大办民校 “校中校”为何如此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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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17 11:47 现代快报 | ||||||||||||
在教育较发达的江苏省南通市,许多名牌公办学校办了民办学校,也就是“校中校”。从师资方面看,“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工资也都来自于公办学校;从硬件设施看,这些“民办”校舍、场地等基本上都在公办学校内;同时,这些“民办”学校还借助了公办学校的品牌、声誉等无形资产。(新闻详见今日A5版《特别焦点》) 什么叫“挂羊头,卖狗肉”?这些所谓的民办校,全无一点“民间”办学的色彩!
殃民本是政府的办学资源,可分出个“校中校”之后,立即就按民办校的标准高收费了,少则上千,多则几万。在调查中,一些校长自己也承认,将公办改为民办,真正目的是将义务教育变成高收费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合理化”。而且,出于高收费的需要,公办校把最好的师资和设施投放到“校中校”上,这就如同公立医院设置“天价产房”一样,剥夺了少数按施教区录取没有多缴费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教育,学生和家长对此很有意见。 祸教巧设名目猛掏家长的口袋,社会诟议如山,教育声名狼藉;优质教育资源随收费高低流动,破坏了“教育公平”,使公办学校成为了赤裸裸的“学店”。除了显见的危害外,“校中校”还严重阻碍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和壮大。国家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保护、支持民办教育,可不按规则出牌的“校中校”,让真正的民办校“输在了起跑线上”。一位失败的民办校投资人曾欲哭无泪地说:眼下,民办校的真正“对手”并不是公办校,而是实力雄厚的地方政府。这样发展下去,所有的民办校都要垮掉,最终仍是“公办教育”一元格局。 说到这儿,业外人士都会感到困惑,地方政府怎会公然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殃民祸教的“校中校”存在?殊不知,地方政府也是“校中校”的直接受益者。公办校捞到了钱,应该由地方政府负担的基建费、办公费等刚性财政支出就可以不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省下一大笔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何乐而不为? 在殃民祸教的“校中校”普遍存在的现在,要保护百姓利益,要促进民办教育,必须对现有的民办学校重新“洗牌”,通过提升审批档次,严肃资格审查,落实违法责任,使“校中校”不能在公办校中藏身,让地方政府无法从中得利。 公办民校,怎么看都像怪胎 现在看来,这种“教育改革模式”怎么看都像一个怪胎,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由于产权关系不明,公私界限不分,“民办”的高额收费存在监督“真空”,很容易滋生教育腐败;其次,这种依托原有公立学校的声誉、实力和教育资源办“民校”,进一步挤压了真正的民办学校本来就很有限的生存空间。对于那些真正的民办学校而言,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最为重要的是,将公办改为民办,等于是以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把义务教育变成了高收费教育,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合理化”,在客观上加大了社会教育成本,吞噬了有限的教育资源。 笔者觉得公办名校办“民校”,与国有企业MBO改制,在某些方面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国有资产,同样是私人得利,同样是“国退民进”。通过办“民校”的形式,不仅把众人喊打的公立学校乱收费现象彻底合法化,而且,作为“公办”学校的一个“三产”,“民校”的股东以及管理者,毫无疑问享有着巨大的体制内收益。教育资源的收益权由公变私,国有公共教育资源成为“创收”和捞好处的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