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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观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1:04  新浪教育

  【声音/观点】

  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是周一超犯罪的社会根源,社会也应该为他的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周一超辩护律师 宓雪军

  公法和私“法”,都没能给周一超一条走得通的路。专家们却说,法院的审判是“公正”的,体现了法律对正义的维护,云云。问题是,这当真是法律最初要维护的那份正义么?实质正义缺席,真的可以吗?

  我们崇尚程序公正是为了保证一个严谨前提下的结果公平、公正。如果整个体系本身并不是一个导向公正的严密系统时,即使再恪守程序,其结果也与我们最初向往的那个实质公正相去甚远。

  没有人在为周一超的杀人寻求借口。但在他杀人那一刻的冲动之下掩藏的十余年苦读被毁于一旦的无助感,不是那群铁面无私标榜“法律理性”者能体会的。更重要的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不完善体制下创造的“伪公正”丝毫不值得被歌颂,它或是预示着更多悲剧的开始,或者,作为一种警告。这警告不是针对不公正性,而是针对对不公正性的揭发和反抗。

  ——引自《中国经济时报·实质正义缺席就可以了么﹖》

  大学生对人生的挫折和凶险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遇事缺乏勇气,怨恨别人,怨恨社会,到最后,他也开始怀疑自己,对自己不满意。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每个人都在感受着它的不公。作为一个成年人,没有人会永远对你负责。

  像周一超这种情况,他觉得自己无力改变这种结局,无法疏导这些怨恨,那就只有使用暴力一条路了。既然暴力是可以找到根源的,既然公众对不幸家庭的孩子是可以原谅的,那他完全可以使用暴力来逃避另一种恐惧——对找不到可心工作的恐惧。在某种氛围和情境下,他肯定以为当不了公务员比死还可怕,手刃了那个不肯招收他的人的快感,比自己被枪毙更有诱惑力。

  这种心理误区是来自这个社会的,更是来自他自己的逃避。许多人都在逃避,并不只周一超。只不过,有的人用两条腿逃避困难;有的人用不谈不说,避免触动神经;也有的人用投入地进行某件事,去躲避另外一些他害怕的问题,而极端的人就用暴力逃避。

  ——引自《到底谁该为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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