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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生服用摇头丸致死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5:47  新浪教育

  【事件回放5】 “两学生服用摇头丸致死案”

  时间:2002年1月19日/2月13日

  地点:深圳 哈尔滨

  2002年的前两个月里,接连发生了两起触目惊心的少年服用摇头丸致死案。1月19日,深圳16岁中学生钟某与朋友在酒吧狂欢中,服用了大量摇头丸,后无法自控跳水自杀;十多天后的2月13日,在朋友聚会上,哈尔滨一名22岁的大学生,在疯狂不止的摇头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声音 观点】

  18~35岁年轻人成为中国目前吸毒大军的“主力”已是不争的现实。如果说过去密密麻麻的针眼、高高在上的价格让许多孩子对毒品感到恐怖和遥远的话,那么现在,在娱乐场所,在纵情摇摆、疯狂舞蹈乃至群体淫乱中感受“彻头彻尾”的“快乐”只需5元钱,则对许多年轻人是致命的诱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

  已有许多触目惊心的案例:年仅16岁的她为戒毒,用手铐把自己铐在铁床上,但终究忍受不了毒性诱惑,竟用菜刀剁下了手,不顾一切地跳下楼去找毒品,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却给父母留下了永远的伤心;还有在大家争论情与法的冲突时提到的那个小姑娘李思怡,固然,法也许不应该外乎人情,警察不该就这样贸然带走了她那吸毒的母亲。但试想,如果她的母亲根本就不曾吸过毒,悲剧还会发生吗?是毒品让他们泯灭了人性,失却了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今天只是“五元一粒”的“快乐”,明天可能就是这样悲惨的下场。不要再为单纯的好奇心去体验一把了,毒品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不明智的人,也不要把生活中的压力作为偷尝毒品的借口。

  ——中国政法大学 段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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