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命的消失都有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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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0/08 15:47 新浪教育 | |||||||||
【事件回放1】 湖北“高校一男生自杀以证清白” 时间:2000年2月 地点:湖北武汉
留言条本是一种再平常不过的信息传递方式,却不料成为谋财害命的工具。2000年2月的一天,一个神秘人物闯进武汉某高校研究生宿舍盗得价值2000元的财物后,又以该宿舍内硕士生王某的名义写下了一张留言条,借此转移警方的视线。神秘人物逃走后,硕士生王某却因为此留言条而成了盗窃案的“重要嫌疑人”。因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王某选择了自杀。2002年4月真相大白后,人们无不为王某的自杀唏嘘不已。 警方查实,犯罪嫌疑人范某起初只是因为学习成绩差,担心拿不到学位证和毕业证,萌发了偷一张毕业证书,再做一个假身份证,借以作为外出找工作的证件的念头。而这起普通的盗窃案最终却逼死了一条人命。 【声音 观点】 王某之死最主要的原因是心理素质较差,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既然自己不是小偷,就应该泰然面对。王某之死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传统教育的悲剧。我们的高等教育在培养人才时,往往过于注重单方面的智力培养,而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的重视程度不够。 ——王某学校老师 犯罪嫌疑人范某留下字条本意是迷惑警方视线,借以欺骗众人,其主观上没有栽赃陷害王某的故意。范某的行为跟王某的自杀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因此不构成诬陷罪。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