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与经济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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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0/23 21:19 金榜考研 | |||||||||
本章阐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全章共分为三节。其中第一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阐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实现目标,通过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本特征的分析,首先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总体状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第三节“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则分别从所有制和分配制度两个方面具体阐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现阶段的特征和表现。
复习本章,关键要学会运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来认识和解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方面的一系列特征。比如为什么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为什么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等。 本章内容的记忆网络图如下: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与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现目标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剩余产品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这一制度的客观依据 公有制经济的涵义和多种实现形式 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 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客观必然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特点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 参与分配的原则 加大收入分配调整力度,理顺分配关系,解决收入 差距过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本章2006年大纲中的内容与2005年大纲相比有一处变动:将第三节最后一个知识点“效率与公平”调整为加大收入分配调整力度,理顺分配关系,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 (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它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体现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与公有制相联系的按劳分配是以劳动者的劳动作为个人收入分配的共同尺度,既承认差别,又反对因收入差距过大而导致的贫富悬殊。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在这样的基本制度框架下,劳动者运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进行联合劳动,创造的生产成果(包括剩余产品)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日益丰富,这就为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而共同富裕则是指全体社会成员都过上富裕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全面发展,这既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终实现目标。 (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成果为特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社会主义本质主要是对整个社会主义的理论认识,即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主要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认识,即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曾作过科学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科学概括,突破了原来只是从生产关系方面认识社会主义的视野,而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的目标这三方面的统一上认识社会主义,从而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更为科学、更为全面。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同时,也为准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奠定了基础,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质的认识。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或者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载体。这是因为,一种生产关系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所有制来体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来体现的。从这一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实际上是同一内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要说明的是这一生产关系体现的人们相互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经济利益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要说明的是在这一所有制下人们会形成怎样的经济利益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也是区别于其他一切私有制的根本所在。任何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都包含着所有制的主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及由此派生的占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在这些权利中,收益权或剩余索取权是所有权的最终实现,因而也是任何一种所有制的最本质的内容。因此,不同所有制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剩余”(这可以表现为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剩余价值等)的归属上。不同的所有制的区别,就表现在"剩余"归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就在于“剩余”不是归于私人,而是归于公有。“剩余”归属于全民所有,就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本质体现;“剩余”归属于集体所有,就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本质体现。无论是全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公有,而不是私有。总之,“剩余”归属于公有,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质的体现。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这一本质特征,就能够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各种私有制区别开来。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中,把握这一标准不仅能够认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本质,而且也能科学地把握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本质。例如,现实中的股份制企业有公有制,也有私有制,但更多的是混合所有制。所以,就股份制来说,它并不是一种所有制形式,不能认为股份制一定是公有或是私有,股份制只是资本的一种组织形式。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在股份制企业中,如果股东是私人或私有制企业,“剩余”归私人占有,那就是私有制。如果股东是国家或集体,"剩余"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那就是公有制。如果股东既有私人,又有国家和集体,那就是混合所有制。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得到具体实现的,因此,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确保了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也就实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这一点,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意义并起着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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