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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学 所签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张女士夫妇与咨询中心签订的《爱心委托特别教育合同》的内容来看,涉及对军军在学习、生活、道德、生存能力、个人素养的教育训练,实行全日制教育,咨询服务中心的行为就是公开办学,而非“家庭教育的延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教育咨询中心办学必须经过国家相关的教育行政机关审批,依法登记。但该中心在未取得相关办学资质的情况下,就擅自对外公开招收学生进行教育训练,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爱心委托特别教育合同》应属无效,中心应将学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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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京要把官司打到底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号称自己是“中国最牛的教育家”吴永京。对于判决结果,他很不满意。“法院判决的依据都出错了,我们肯定会把官司打到底!”吴永京一再强调,教育服务中心不是学校,而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机构,法院以教育法规来评定中心没有办学资质是明显错误的。“既然我们不是学校,法院就该以工商法规来审理此案!”吴永京说,目前,咨询中心不服判决结果,已经上诉到成都中院,誓把官司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