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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如果二审败诉机构可能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 15:5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观点

  如果二审败诉 可能取缔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表示,按照吴永京的言论,教育咨询中心仅是一个特殊的教育咨询机构,而非学校,那么该机构就只能为家长或者学生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不能私自招收学生,从事教育活动。但教育咨询中心以“反传统教育”为名,招收了10余名学生接受全日制教育,可见其言论和行为自相矛盾。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以商业咨询为名,偷偷从事我国法律禁止的私人侦探活动,而吴永京教育咨询中心的性质就和这些公司一样,以商业机构的主体,从事教育活动,打法律的“擦边球”。因此,法院以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来判决此案,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吴永京教育咨询中心将不能再招收学生从事教育、办学活动,否则将被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金牛法 陈太富 早报记者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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