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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范跑跑“下岗”讲不清“上岗”说不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 15:51   新民网

  【新民网评】本年度的两大人物,在年终又闹出新闻。先是“周老虎”不老实,判了缓刑,还出来折腾,最近又有消息说,12月28日,"范跑跑"将正式受聘于北京某教育学校,担任该校文科教研室主任和潜能开发研究院研究员,并将在中央民族大学礼堂公讲人文关怀及如何考上北大。

  有网友“正告”北京这所教育学校,不要借“范跑跑”炒作,言外之意,像“范跑跑”这样“没有师德”的人,怎么可能还有学校把他再聘为教师——而且,按照此前的消息分析,“范跑跑”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更重要的是,教育部今年曾发文,要求各类学校在聘任新教师时,要把好“师德入口关”。

  “倒范派”当然很想把范美忠永远的赶出教师队伍,但眼下的事实是,有的教育机构并没有把教师资格证,也没有把所谓的“师德入口关”当一回事。

  教育学校不把教师资格证当回事,显然是违背了《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可是,今天不把《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当一回事的教育机构,何止这所教育学校?从媒体的报道看,笔者不清楚这所教育学校具体从事何种教育,但顾名思义,应该是一所教育培训学校,严格的说,属于继续教育范畴。虽然1994年就已经执行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但实际上,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长期以来实行的“代课教师”制度,表明《教师法》根本没有得到执行,而不少高等学校,聘请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在校研究生任教,已十分普遍。因此,对于国内教育培训机构来说,法律根本管不过来,在聘请兼职或专职教师时,他们有多少会审查对方有无教师资格证呢?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这类“国民教育体系”内的学校都存在大量的违背《教师法》的现象时,还有何底气去检查开展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呢?

  可以说,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对这个教育学校聘请范美忠看不惯,再以教师资格证为由认为学校聘任为“非法”,那么,教育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先全面清理所有《教师法》的执法情况,包括没有履行政府责任,保障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水平等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呢?

  至于“师德”,至今社会舆论对“范跑跑”是否有“师德”,并没有定论。原因何在?师德,简单而言,即教师行业行为规范,所谓行业行为规范,应该由行业制订、执行。但在我们的师德规范中,看不到教师行业的身影,只有教育主管部门行政的声音。这无疑减弱了教师行业对行政部门制订的“师德标准”本身的认可度。对“范跑跑”事件,至今没有一个正常的程序,来调查、评价其行为,是否符合师德,从而做出一个让行业均认同与接受的处理结果——所有认为范美忠没有师德的声音,一是来自部分媒体(以及网友),二是教育行政官员,范美忠原来所在学校的校长、同事,以及学生,都没有对他做出“没有师德”的判定。而他们恰恰最有资格。

  对于这所教育学校来说,在如此情形下,也就谈不上没有把好“师德入口关”了。学校的态度很明确:“通过多次接触和过往事实证明,范美忠的教学水平是值得肯定的,其行为是个评价角度问题。”

  简单的“范跑跑”问题的复杂化,首先是各类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举办者不切实履行教育投入责任、不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带头下,根本没有得到执行,教育缺乏依法治教的环境,这是执法监督缺位的后果;其次是行政部门在具体的学校与教师管理中越位,把本应属于学校自主、学术自治、学生自治、教师自主权的教育教学与学术活动,纳入行政治理,使诸多教育事务均呈现行政化倾向。

  “范跑跑”当初的“下岗”,就没有明确说法,对于他今日的“重新上岗”,想说清也很难。要让这一切明白,只有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政府归政府,学校归学校,各归其位。(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冰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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