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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所欠的12.5亿元债务无力偿还。为此,新疆日前启动了高校贷款化解工作,将惠及新疆16所高校,并为这些高校偿还17亿多元的贷款债务。这些债务将由自治区财政和五所大学按7:3的比例偿还。(《新京报》1月29日)
这是继今年初教育部首次将“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之后,又一条具体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消息。
进入新年后,一切似乎正朝有利于高校化解债务风险方向发展。有观察者指出,金融危机加快了这一进程,成为高校化解债务的“东风”,政府可以通过加大高教投入,起到“一石二鸟”的功效:既解决高校的债务负担,又拉动内需。
高校的巨额债务固然需要化解,可是,把拉动内需与化解债务联系起来的思路,却令人费解。高校的债务,主要由征地盖房形成,这些建设工作业已完成,政府出钱为高校还钱,是把钱给银行,并不是让高校继续开发建设。如果说有了钱的银行,可以增加放款额,可以拉动内需,但眼下的问题是,由于需求不旺,贷款投资的需求有限。
借拉动内需的理由来为高校还债,其实是为了转移大家对债务形成原因的关注,并为还款找到“合法”的理由。化解高校债务,有两道程序十分关键,一是对高校的债务形成进行全面审计。我们不怀疑高校征地盖房,主要是为了发展教育,但是,其中,有多少是进行过民主决策的、完全用于教育教学的建设项目,又有多少是行政说了算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有多少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是透明、公开的,又有多少建设项目的财务说不清、道不明?二是化解债务的方式,必须通过人大表决。我国高校之所以债务重重,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盖房,缺乏校内民主决策过程,学校办学者决策、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就立刻进入操作,而在国外高校,学校要征地扩大办学规模,首先要在校内,得到董事会(或理事会)以及教师委员会的同意,并有详细的筹资方案,不能因扩大规模办学造成学校财务危机,更不能由此影响办学质量。其次,要把征地方案提交当地议会审批,因为征地不但关系到国土资源,还关系到学校与周围社区的关系。化解高校的债务危机,必须吸收当初债务形成时的教训,要将债务报告、化解债务方式,首先在校内审议,接着提交人大论证、审批,再由政府和高校共同实施。
借金融危机“东风”化解高校债务危机,非但不能拉动内需,更可能在匆忙之中掩盖大学债务形成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不利于高校民主决策机制、透明财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康发展。记得当初高校扩招,其中一条十分重要的理由,也是“拉动内需”,似乎由此一来,扩招就有了“尚方宝剑”,通行无阻。对于教育来说,首先必须立足教育自身的规律,如果要与拉动内需联系起来,那么,请首先解决中西部、农村地区学校的校舍问题、教师工资问题,接着解决大批城市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问题、骨干教师流失问题,这既符合教育规律,也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
□蒋理(上海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