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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现场讨论:我国义务教育如何均衡化(4)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 18:27   新浪教育

  白淑兰:我也在走,都是在变化。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咱们拿北京来讲,其实有些人打破了学校正常的教学规则,就是学校生源的规则,怎么叫打破?说中学收小学生的时候,从一年级办起来,都是暗箱的东西,政府不仅不管,树的名人还有。

  王丽(北京师范大学):刚才您说到日本在推行特色学校之后,出现了巨大的学校之间的落差,日本政府现在又赶紧想办法把它纠正过来,我特别想知道是采取什么办法?

  高峡(中央教科所):采取什么办法?现在还是要求各个地方的教育委员会要把这个学校的名额重新调整和分配,要求各个学校基本要均衡。因为日本的学校规定是40人,但一般差不多37、38个人一个班,有的是33、34个人一个班。所以要求各个学校都不能超过那个规模,你的学校教室建设就那么大,班级的桌椅板凳就那么多,不可能像咱们70多人,人贴人,不可能的。通过这个方式就可以调剂过来。

  再有一个,刚才大家谈到有一个问题,我觉得其实真的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咱们现在也在一些地方实行教师的轮流制,轮岗制,这样子。但是这个就是好像,我觉得从,我不懂法,因为不是学法律的。从制度的角度来讲,是可行可不行,还是一个地方政府愿意做就做,不愿意做就不做。这样的话,我觉得就没有形成中国义务教育整体的一个制度建设,我觉得应该把这个制度建设通过这样一个事情看看能不能够解决,或者说提出我们的建议。其中这个就涉及到教师身份,就是教师他居于什么样的身份你可以调动他。教师居于什么样的身份不可以随便辞职。这些事情可能应该通过一些制度的建设有一些约束。

  比如我还谈到日本,日本的中小学教师是地方公务员,这个地方公务员的身份就决定了有很多事情他是不能做的,比如说教师在校外兼任什么私塾的一些讲课,是不可以的。你如果搞了的话,你肯定被开除,开除的话你就永远不能再当老师。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所以这个身份就是约束了他,他要履行他的职责,这样的。国家也不是说你是校长,我今天挣了好多钱,想给你发奖金发奖金,没那个事,规定你是一级就是一级,二级就是二级,你的工资就是这个样子。像这些我觉得是牵涉到好像真的是一系列的制度建设问题,能像这些问题,我们怎么牵一发动全身,把这些东西能够提一提,用什么样的方式建议出来,可能对政府来讲肯定要花钱的事,看看怎么解决。

  潘昆峰:咱们讨论的两个话题,重点学校是否该取消,这是价值判断问题。价值判断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标准?我的个人的观点我觉得均衡化不是一个目的,是一个手段。而它的目的要么是实现教育的公平性,要么是实现教育的效率性。公平和效率一直是作为教育研究的重要取向。杨教授也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其实在这么几十年的政策中一直在公平效率之间是摇摆不定的。以前是推荐上大学,这个很公平。后来又出来重点学校,现在又实行均衡政策,现在是核心发展,要公平优先。我们通过均衡化到底要达到的是公平,还是效率?还是说公平和效率之间本身没有矛盾,或者一定程度可以实现公平与效率两者很好的结合呢?我们就要进行路径的探讨。

  而这个路径的探讨方法来探讨,我们要把握的一点,是不是应该在公平的效率下探讨如何提升效率的问题?现在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了,好像教育均衡能够实现教育公平,这个是共识。但是教育均衡能不能实现教育效率就是方法探讨,在各地具体的措施中可以运作,可以自己去发挥的一点东西。刚才赵处长谈到,上海浦东那边采取各种的教育体系,白校长也谈到认真对待每个孩子,解决课业负担。我们把这个探讨纳入到这个范围内就更有意义。

  王晋堂:“重点校”要不要取消是法制问题。再一个刚才高老师提教师流动的问题,在2006年的义务教育法里,还有这次北京市,是08年11月北京市实施办法里都有明文规定,校长教师要流动,也是一个执法的问题。牵涉到教师的身份,公立学校的教师至少在一个区里,不是属于一中的或者二中的,你是属于北京市的人民教师,发给你这证,市里需要你工作流动,这是应该说有法可依的。所以不是说我这就不行,我要离开这儿,这是不可能的。另外现在在这次两会上,这次全国两会也有人提出教师能不能成为公务员,也提出了这个问题。

  刘凝:我们不要把简单的问题弄复杂了,均衡教育是法律要求,均衡我们是目的还是手段?法律规定不能偷东西,不能偷东西是目的还是手段?我们不管还是涉及公平还是效率问题,法律规定一个简单的东西,我们讨论怎么回事,就是不能偷东西,偷东西就是要抓你,很简单。很简单的东西用不着弄那么复杂。

  李芳:义务教育均衡化之后,还会有择校出现是很滑稽的,我个人保留我的观点,根据我在台湾和香港访学的经历,在那两个地方的均衡化比我们内地要好得多,但是择校,他们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允许择校的,在台湾地区是通过弹性学区,扩大这种自由,就是说通过弹性学区的这种扩大化,满足家长教育自由的选择权利。而且明确在教育基本法第一条提出政府应该对家长的这种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创造条件。香港地区是通过电脑排位加考试制度这么两个方法结合来满足学生和家长选择学校的权利。他们的做法是学生可以填报志愿,可以填三所学校,范围非常大,在全港选。

  第二点,我们的刘凝律师一直强调要执法执教,依法办事,我本人的研究方向是教育政策与法律,可能我感觉用法律的视角看教育和我们来看是有差别的,感觉学法律的人会严格讲法怎么写就怎么办,但是我们搞教育的人有时候会质疑这个法,就是这个法和教育规律是不是契合,可以说是一种惯性,老在质疑这样的法律,可能这是我们的研究视角的或者思维上的差别。

  杨东平:在前些年讨论所谓教育产业化的时候,很多人经常拿西方国家公立学校的择校改革,包括刚才讲的像香港好像作为一个例证,但是西方国家的择校改革跟中国的择校完全性质、内容、价值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中国的择校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经济动机出发的,这个跟西方国家因为过于均衡,学校缺乏活力,鼓励建立学校的特色,真是完全不一样。所以有的时候好多人容易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有人讲美国也在择校,我们为什么不能择?不是这个问题,人家是资源高度均衡的情况下缺乏活力,通过这种做法希望学校更具有特色和吸引力。

  家长代表:我仅代表我自己,我想有一个回应。李芳反驳了刘律师的看法和说法,怎么说,你站在一个可能做教育的上面来看待这个法律,但是你没有站在,就像我们站在一个家长的角度看待这个教育,跟你们不是家长的看待这个教育可能方向又不一样了。你们单纯,没有小孩,她刚才说到奥数网什么什么,我经常在那个网站上抨击一些年轻的老师,他说的东西全让我否了,最后他可能给我道歉。因为你没有小孩,你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我们作为女同志生了孩子,生孩子的时候你就想我下回再也不生了,太痛苦了。若干年之后过去了,再要一第二胎吧,因为你没有站在这个立场上根本不了解那个东西,不能单纯凭你自己的想法,单纯看我了解的一些什么什么东西,你那些东西可能是片面的,可能别人提供的东西是一种比较符合你心里想的那些东西,不是实际的东西。刚才他也说像朝外的东西,那个东西不是实际的,不是像那个家长所说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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