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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中国民办教育应成为《规划纲要》的重大主题
——各界认识探讨中国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政策
“是不是说政府有钱了就不需要民办教育了?”5月15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北京大学民办教育研究所共同主办题为“如何振兴中国民办教育”的研讨会,探讨当前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问题。与会专家认为,“如何振兴民办教育”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个重大主题。民办教育仍然是中国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营利和非营利为标准,结合中国实际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并呼吁政府应该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平等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民营经济占到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民办教育也逐渐与公办教育一分天下。到2007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约11万所,在校学生约2700万人,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局面,生存状态持续低迷,“如何振兴民办教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主办方21世纪教育研究院建议,在制定面向未来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应逐渐建立起营利和非营利的教育管理体制,从中国情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办教育体系;把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分成“营利性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外的幼儿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可以成为“营利性学校”。其中,营利性学历教育一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按营利性机构纳税。非营利性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一律设立“学校基金会”,由该基金会作为学校的举办者,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财务状况实施监管。
民办教师的地位问题成为与会者的关注焦点。江苏省无锡市金桥双语实验学校董事长马自雄表示,应根据《促进法》第27条“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明确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养老保险等各项待遇方面同等享受的规定。
“民办教育的发展应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制度和政策方面的创新动力。”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认为,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各地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应该在各地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共同的经验并进行推广。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吴华等专家介绍了宁波等地在改善和提升民办学校教师地位等方面的政策举措,认为未来中国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应该更多地借鉴地方的教育改革经验。
据悉,此次研讨会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组织的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言献策的第六次主题研讨会。主办方希望通过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包括民办教育的举办者、研究机构、经济界和法律界和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研究生在内的各界人士共80余人与会。
精彩发言实录:专题研讨会:如何振兴中国民办教育